镇林长制实施方案

时间:2024-12-09 05:26:10
镇林长制实施方案(精选7篇)

镇林长制实施方案(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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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林长制实施方案1

为全面落实我镇森林资源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林业管理体制和管理能力,根据《裕安区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森林、湿地和绿化建成区的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镇境内所有森林资源、湿地、绿化建成区以及所有重点林业重点项目工程均实施“林长制”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属;

2、党政领导、属地管理;

3、因地制宜、科学保护;

4、严格考核、跟踪问效。

三、主要目标

全面实施“林长制”管理,20XX年底完成镇、村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到20XX年,全镇的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业经济稳步提升,实现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目标。完成人工造林500亩,森林抚育6400亩,退化林修复800亩。省级森林村庄4个,绿色长廊15公里左右,森林覆盖率超过40%,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到2030年生态文明和林业制度进一步健全,森林(湿地)的生态功能日益完善,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

四、组织体系

(一)构建镇村级林长制组织体系

镇设立本级林长,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分管负责人担任副林长,镇农综站协助开展工作;各村(居)由书记、主任担任本村(居)的责任林长,各片护林员协助工作。

(二)分级建立林长制会议制度

镇级林长会议有镇林长、副林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镇级林长制成员单位有党政办、镇组宣办、镇人武部,镇农综站、农管站,镇综治办、镇建设所、国土中心所、派出所、镇财政所、镇民政办、城管执法中队,以及各行政村(街道),成员单位要确立一名分管同志为联络员。镇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在镇农综站。

五、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镇村(街道)二级林长主要承担本辖区内退耕还林、绿色长廊、湿地、主要项目造林、重要区位的水源涵养林、沿汲东干渠和东汲河生态林、旅游通道,美丽集镇和美丽乡村绿化、以及各种公共绿化等森林保护和发展。

(二)林长制办公室职责:牵头研究制定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指导协调、推动和督促全面推行林长制措施的组织落实。

(三)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责:

镇组宣办: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镇级林长和责任单位警醒考核,以及对林长制的社会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镇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镇农综站:负责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责任,承担全镇林长制工作的日常事务和主要业务,干渠绿化、水土保持、以及湿地保护等,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农综站;

镇农管站:负责发展林下特色产业,生态区域内畜牧水产养殖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综治办:负责林长制工作重的群众来访和协调工作

镇建设所:负责指导集镇和乡村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国土中心所:协调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组织并监督森林、林地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

派出所:负责组织公安力量参与全镇的森林火灾扑救,维护林区治安,指导协助破环森林资源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落实全镇林长制工作经费,协调造林绿化、森林抚育和生态补偿所需的资金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镇民政办:负责受灾人员转移安置。

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做好美丽集镇和美好乡村、“三线三边”绿化林带的占用和清理工作。

各村居负责本辖区的森林资源、湿地、绿地的保护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的日常事务。

六、主要任务

1、抓好造林绿化。扎实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围绕退耕还林、济广高速绿色长廊、沿河生态林等扎实推进河堤、农田路网、四旁隙地的造林绿化,积极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和森林长廊的建设。各级林长带头参与,以上率下推进造林绿化工作。

2、抓好高效林业。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发展高效林业,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大力扶持三缔葡萄园、谷悦生态农业公司、康晖生态农业等公司扩展规模,引导“互联网+”的经营模式,推进转型升级,发展现代林业。

3、抓好森林提质。扎实开展森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改善林木生长环境,增强森林防火抗灾能力,结合桃、葡萄等产业发展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4、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全面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控、责任、执法执纪、保障等5大体系建设;强化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严格保护林地、湿地,守住生态红线;落实古树名木挂牌保护措施

强化珍稀物种保护繁育,禁止非法捕猎,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开展打击非法采伐林木、非法占用使用林地、湿地,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七、保障措施

1、林长制组织体系,镇成立领导组,组织领导我镇林长制全面工作

组长:卢俊(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文武(党委委员、副镇长)

周景凤(副镇长)

王文志(副镇长、人武部长)

许友收(党委组织委员)

刘怀光(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安祖民(党委政法委员)

丁绪杰(党政办副主任)

成员:江绍军(镇农综站站长)

江文(镇财政所所长)

刘华中(镇民政办主任)

荣勇(镇农管站站长)

张成东(镇文广站副站长)

朱德兵(镇建设所所长)

赵善军(城管中队队长)

程绪华(镇社保所所长)

杨明(派出所所长)

殷安彬(国土中心所副所长)

各村(居)主任

领导组下设林长制办公室,承担领导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农综站,成员如下:

主任:周景凤(分管农业副镇长)

副主任:张德余、张杰

2、强化考核问责:建立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将森林资源纳入领导干部离任的审计内容。每年12月底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区委区政府,实行林长制目标责任追究制。

3、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林地(湿地)的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及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镇 ……此处隐藏20394个字……点问题,检查督导村级林长和相关单位履行职责。

村级林长负责本村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和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涉林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及时做好涉林案件的排查及信息报送,做好护林防火等工作。

2.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承担召开林长会议,协调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林长会议决策部署,制定林长制年度任务清单,组织林长制督查检查和年度考核,督促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定期向同级林长、副林长汇报相关工作。

3.相关部门职责。

镇党委负责将林长制执行落实情况纳入责任部门年度考核等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保护辖区内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及生态安全,维护辖区内林区社会治安秩序;负责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涉林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镇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林长制工作开展以及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所需经费等工作;

镇国土所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划定生态红线,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林权确权登记、争议调处,矿区地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镇林业站承担镇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利用、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其他涉林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镇政府关于林长制的相关制度文件的审查等工作;

镇建设站负责指导协调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及全镇涉林用房等基础建设等工作;

镇水管站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镇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工作;

镇农科站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扶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造林管护等工作;

镇应急管理中心负责森林火灾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调查评估和处理等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实行网格化管理,认真落实。

五、主要任务

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各项任务由各级林长负责统筹协调,林长制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镇党委、镇政府和行政村具体落实。

(一)大力开展国土绿化。统筹实施全镇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快宜林荒山生态治理,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加快森林城乡建设。创新国土绿化新机制,积极探索购买式造林,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积极推进部门绿化,构建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国土绿化格局,2025年实现有山皆绿,植被良好,鸟语花香。

(二)加强灾害防控力度。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联防联控机制,严格管控野外用火,加大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完善森林草原防火体系,提高防灭火能力,探索采用购买或聘用等方式,加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保障队伍的生机和活力,确保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规定指标以下,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加强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预测预警预防,重点防控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有害生物入侵,严格控制有害生物成灾率在3.5‰以下,做到有虫不成灾。严格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原生地的保护和修复,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禁止滥食滥捕野生动物,禁止滥挖野生植物,维护生物多样性。

(三)严格生态保护制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用地转为其他用地。整合优化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严格放牧制度,在新造林地、未成林地、封山育林区等重要生态区域严禁放牧。严格落实天然林和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建立镇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完善网格化管理,做到山有人管,责有人担,逐步提高补偿标准。

(四)提高森林质量效益。注重乔灌草合理配置,大力营造混交林,推广优良乡土珍贵树种,全面提高国土绿化质量。大力开展森林抚育、退化林改造和未成林抚育管护,五年完成全镇人工中幼林抚育,精准提升森林草原质量。积极实施灌木林改造提升工程,持续提升森林质量和森林覆盖率。推进经济林示范园区建设,实施经济林提质增效,着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种苗花卉、用材林和林产品精深加工,提高森林资源经济效益。加快林区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路网密度,打造智慧林区。

(五)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集体林地流转交易,增加农民资产性收益。健全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推进高质量、特色林产品经营,建立森林康养产业基地。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探索自然保护地控制区经营性项目特许经营。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积极推动国有林场与地方经营合作。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和特色经济林综合保险工作,落实商品林保险政策。

(六)强化森林资源监管。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确保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日常监管制度,加强森林草原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机制,规范联席会议、违法犯罪线索移送、案件移交、信息共享、检验鉴定、联合执法制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协助县林业局做好森林督查、森林资源年度清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建立卫星遥感监控和实地核查、日常巡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森林督查机制,提高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水平。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和镇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成立林长制工作专门机构,保障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各级林长重点负责抓总纲、解难题、压责任,帮助解决林业主管部门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协调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查检查。林长要坚持目标导向,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对照年度任务,建立督查清单,加强日常巡查,推动任务完成;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工程、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开展重点督查,建立督查台账,进行挂牌督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推动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科学有序顺利推进。

(三)严格考核奖惩。制定林长制考核办法,上级林长对下一级林长进行考核,重点对责任区内森林资源总量、增量和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不作为、懒政怠政甚至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突出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给子表彰奖励。

(四)深入监督宣传。建立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各级林长档案动态管理,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林长名单,在各责任区显要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大力弘扬迎难而上、艰苦奋斗、久久为功、利在长远的“右玉精神”,百折不挠、艰苦奋斗的“太行精神”,增强保护发展意识,激发社会各界投身森林草原生态建设热情,为我镇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生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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